合肥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服务指南 | ||||||||||||||||||||||||||||||||||||||||||||||||||||
来源: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3-15 人气:1002 | ||||||||||||||||||||||||||||||||||||||||||||||||||||
【导语】: | ||||||||||||||||||||||||||||||||||||||||||||||||||||
一、事项名称 失业补助金申领 二、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合肥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方案的通知》(合人社秘〔2022〕105号) 2、《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合人社秘〔2022〕44号) 三、申请条件 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对2021年以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四、发放标准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五、办理材料 现场办理: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网上办理:无须办理材料 六、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七、办理时间 每月第四个工作日开始受理业务 八、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现场办理、支付宝合肥人社生活号、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si.12333.gov.cn)等渠道向各县(市)、区(开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手续。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只可申领1次。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折算缴费期限,自审核通过次月起按月发放,每月25前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 备注: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自次月起停发失业补助金,未发放的失业补助金期限不予保留。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网上申请失业补助金流程 支付宝渠道:搜索“合肥人社”生活号——选择“我要办”——选择“失业补助金申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交等待审核即可。 微信渠道:搜索“合肥人社”公众号——选择“人社服务”——选择“人社服务首页”——授权查询——选择“我要办”——选择“失业补助金申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交等待审核即可。 更多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合肥帮】微信号:hefeibang! 关注我们,在合肥不迷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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